子非鱼肉,焉知刀俎之寒's profile砾 33 27 #25PhotosBlogListsMore Tools Hel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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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August 22

    喜欢陈升,是因为你永远不能变成他

     

     

    我一直有一个愿望。
    在12月30日的夜晚,冲破台北的霓虹,和漂亮的台妹们说声抱歉,然后躲进国际会议中心,和一个老男人约会。
    他不认识我,我只是许多认识他的人中的一个。

     

    2008年12月30日,升哥的跨年演唱会就要进行到连续第十五个年头了,有人曾问他,说你每年都唱这些歌,会不会腻味。
    他说,这就好象做爱。
    如果你腻味做爱了,也许也就腻味生活了。

     

    2006年10月29日,我在乌鲁木齐,花了很多力气改签机票,匆匆忙忙赶回上海。晚上7点,在一个小小的酒吧里,我站在楼梯上,等待他出现。
    那是我第一次见到他,也是至今的最后一次。他上台的时候已经半醉了,可他喜欢这样的状态吧。
    于是从9点,他开始唱歌,一直唱到12点。我便跟着他唱,唱到了12点。
    第三首歌叫做《别让我哭》。
    我从那首歌开始哭,一直到最后。
    最后他从台上下来的时候,从我身边经过。我甚至没有叫住他,只是在心里低低的说了一句:升哥,生日快乐。

     

    那是我一生中最满足的时刻。
    此后的几天,仿佛总会有清冽的口琴声在我耳边响起,我喜欢他举起口琴放在嘴边,然后陶醉的吹出音符,我受不了那种纯净和自由,有的时候,我希望在我死去的时候,耳边会有这样的口琴声。


    可在上海的那晚,他没有唱我最喜欢的《老嬉皮》。他不喜欢上海,这里不是他向往的自由之地。离开上海的一个月后,他出了一张新专辑《这些人,那些人》,里面有一首《告诉妈妈》,充满了对这个城市的无奈。
    离开上海以后,他北上去了青岛,在那里找到了感动。于是有了《青鸟日记》。

     

     

    十一月一号
    天气晴
    我花尽所有的积蓄
    从南方来到这里
    北方的风啊
    慢慢地吹起
    洗刷在半岛的海浪
    怎样也洗不去我的回忆
    想起初相见
    似地转天旋
    是怎样多情的人啊
    能够写出如此缠绵的话语
    让一切重来过
    真是无聊的话题
    我在飞越北回归线的时候
    就已经打定了主意
    啦……啦……啦……啦……

    十一月二号
    天气晴
    见到了海浪和飞鸟
    我像石头一样忍住悲伤
    我爱上的是
    一个玩音乐的人
    可我从来都没有想到
    他爱上了浮云
    我让了解我的朋友
    千万不要给我同情
    他们都知道虽然我来自南方
    可也有冰一样的表情
    走吧走吧
    我逝去的爱情
    让我用最醇美的歌
    风干的嘴唇
    陪着你安息

    十一月三号
    天气阴
    虽然我已经一无所有
    但我要去等待最后一班飞机
    也许有天
    会在别的城市相遇
    但是如果我忘记关于半岛的身影
    千万不要提起

    十一月四号
    天气阴
    没有想到要往哪里去
    可我不想停留在这里

    十一月五号
    北风起
    半岛的海浪
    里面有我的记忆

    十一月六号
    天气阴
    我没有想到要往哪里去
    可我不想停留在这里
    十一月七号
    天气阴
    啦啦啦啦啦啦……
    我不能停留在这里

    十一月八号
    天气阴
    我没有想到要往哪里去
    可我也不想停留在这里

    十一月九号
    天气阴
    也许我已经不再悲伤
    还是我已……

     

     

    我开车的时候不敢听这首歌。
    去KTV,只有在没人的时候才敢唱这首歌。
    因为这首歌,我想去青岛,上一次去还是十五年前了吧。

     

    2007年的春天我在休斯敦,和两个同事一起去采访NBA。
    对那段日子,我已经模糊了印象,只有某天晚上的《桃色蛋白质》那样清晰。
    在那之前,我从来不晓得侯佩岑有这样一档节目,如果不是陈升,我大概一辈子也不会看。那天,和陈升一起上节目的还有刘若英。

    刘若英哭了,笑了,又哭了,又笑了。在师父面前,完全无法控制。
    我抱着我的电脑,躲在我的房间,半个多小时的节目,啜泣得难以呼吸。
    快结束时,我的同事推开我的房门。我强忍的看了他一眼。
    你在哭?
    我点点头。
    可我真的好想大哭一场。


    2003年的夏天,我即将从大学毕业,收到了一封4A广告公司的面试通知。
    面试那天是一大早,8点半,我是第一个面试者。
    他问我今后的理想是什么。
    我说你知道陈升吧,我想像他一样,每年花五个月的时间旅行,然后回来做专辑,写东西,唱歌。我想像他一样,穿着肥大的短裤,旧旧的背心和夹脚拖鞋,站在山顶,坐在海边,弹着吉他,哼着小曲,就这样昏昏的睡去。
    他微笑地看着我,我们就这样友好的谈了20分钟。
    最终,我没有去那家公司,因为,他们不招聘创意,而那时傻傻的我坚持一定要做创意。

     

    随后的日子,一晃就是五年。我已经好久没有碰吉他,我曾有过的三把,掉了送了,还有一把躺在办公桌旁的箱子里。我的生活总是和几百个黑男人为伴,可我的电脑里,手机里,小车里,永远都保留着他的专辑,以保证我在想听到他的时候,就能听到。

     

    我已经不再奢望能够成为他,虽然我曾经这样想过。
    我也已经不再奢望能够和他一样生活,虽然我曾经以为我可以。
    后来,我看到一个同样喜欢他的人写下这样一句话。
    喜欢陈升,是因为你觉得自己和他那样相象,却永远不能变成他。

    可我仍然盼望着,在12月30日的夜晚,冲破台北的霓虹,和漂亮的台妹们说声抱歉,然后躲进国际会议中心,和一个老男人约会。
    这是我30岁前的最后一个愿望。
    我希望自己可以实现它。

     

     

     

    August 06

    走好,STEVE

     
    我还记得第一次看到他投三分的样子,在NCAA的三分大赛上——一个干干净净,略显文弱的瘦高白人,用完美的动作和完美的节奏把一个个球完美的扔进篮框,然后轻而易举的拿下冠军。他在全场的喧嚣中羞涩的笑,和周围那些有着爆裂肌肉的黑人们格格不入,他当时穿着金黄色马奎特大学的球衣,我没有想到有一天他会穿着火箭队鲜红的球衣在我面前一个个练习。
     
    后来他被选来了火箭队,也许他去其他队,一辈子也不会在多少中国球迷心中留下印象,可恰恰是休斯敦,他和所有姚明其他的队友一起,成为国人拿着放大镜观察的家伙,甚至从季前赛开始。我还记得他的第一场季前赛,在比赛之前,我在直播里放了他在NCAA三分大赛上夺冠的画面,所有的球迷兴奋得不可抑制。然后,顺理成章的,他在季前赛中命中了一个又一个三分球,一个又一个,就像不会停止,当他在三分线外接到球的时候,你就知道两秒后皮球将破网而过。
    多么浪漫而消魂。